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郴州卷烟厂数采系统扩展项目(2023.1-2024.12)(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 郴州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工业 郴州卷烟厂数采系统扩展项目(2023.1-2024.12)(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郴州卷烟厂数采系统扩展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24个月(约730日历日)。
2.3项目投资估算:109.5322万元(含税)。(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1.5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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