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ZB-007)
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达茂旗制氢项目储氢设施EPC采购已由华电内蒙古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200MW(120MW风力发电、80MW光伏发电、20MW/1h储能、年产0.78万吨制氢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个月, 暂定2023年5月-9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ZB-00701 包头市达茂旗制氢项目储氢设施EPC采购 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储氢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系统范围内储氢球罐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以及配套的土建设计、施工,辅助系统设备供货、设计、安装、调试,功能保证、检验,试验和验收等一揽子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市达茂旗制氢项目储氢设施EPC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球罐 (A3)) 6.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单个1500 m3球罐项目的优良使用业绩。(提供验收文件及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发票、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7.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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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