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待合同签订时确定
发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A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48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12.4″,东经100°14′1.41″,海拔高程约为3000~315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15km²。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
本项目光伏容量为700MW,拟设置7个光伏发电区域,I区为固定式支架与平单轴支架组合形式,II、III区为固定式支架,IV区为平单轴支架,V区为固定式支架,VI为平单轴支架,VII区为领航者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为795.45MWp,其中固定式支架直流侧容量为306.31MWp,平单轴支架直流侧容量为378.26MWp,组件拟采用P型55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领航者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10.88MWp,规划布置新型高效组件、逆变器、支架、子阵发电系统、生态综合治理、数字智能应用、组件回收等七大示范内容。组件、逆变器均采用1500V系统,35kV升压箱变采用3150(2500/2000)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压器。
本项目划分为2个地块,共7个发电区域(Ⅰ~VII区),本次招标为线路走廊南侧3个发电区域(V、VI、VII区)合计300MW。每个光伏发电区域均通过4至5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基础设施35kV汇集站,通过35kV汇集站2回35kV送出线路接入基础设施规划330kV汇集站。子阵发电区内布置纵向及环形道路,集成式逆变设备和35kV箱式位于纵向道路一侧;进场道路在适当位置对接环形道路,场内形成一个完整、通畅的道路系统,满足建设期较大设备的运输及运行期日常巡查和检修的要求。
1.2招标内容
1.2.1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范围为300MW光伏阵列相关施工内容。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招标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检测试验、验收、消缺处理等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1)土方工程:场地平整;
(2)子阵区道路:4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约25000米)100000m2;
(3)子阵进场道路:6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约1200米)7200m2;
(4)简易网围栏:7000m;
(5)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车,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并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设备的到货、施工过程、投运前后的检测试验等工作,还应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有关设备的出厂验收等工作。
(1)支架基础及设备基础施工
1)固定支架钢管螺旋桩基础:钢管螺旋桩(φ76×4,长1.95m),约48000根;钢管螺旋桩(φ76×4,长2.25m),约11000根;钢管螺旋桩(φ76×4,长3.0m),约1000根;
2)平单轴跟踪支架钢管桩基础:钢管桩(φ200×5,长3.00m),约42400根;钢管桩(φ200×5,长4.00m),约8000根;钢管桩(φ200×5,长5.00m),约2700根;钢管桩(φ230×5,长3.50m),约3500根;钢管桩(φ230×5,长4.50m),约700根;钢管桩(φ230×5,长5.50m),约250根;H型钢桩基础:平单轴跟踪支架H型钢桩基础:H型钢桩(H150×100×5×5.5,桩长4.5m),约960根;H型钢桩(H200×100×5.5×8,桩长5.0m),约80根;
3)双轴跟踪支架PHC桩基础:PHC-400-AB,桩长4.5m,约502根;
4)柔性支架PHC桩基础:PHC-300-AB,桩长4.0m,约450根;PHC-400-AB,桩长7.0m,约216根;
5)35kV升压箱变及集成式逆变设备钢管桩基础:PHC-300-AB管桩,长3.5m,约1300根;
(2)光伏发电单元电池组件支架安装:
1)固定式组件支架:约3980套;
2)平单轴跟踪支架:约4530套;
3)双轴跟踪支架:约502套;
4)柔性支架:约18套。
(3)光伏电池组件安装
1)单晶双面组件(550Wp~570Wp):约545000块;
2)单晶HJT双面组件(670Wp~695Wp):约29000块;
3)单晶IBC组件(460Wp~480Wp):约14800块;
(4)35kV箱式升压变电站及集成式逆变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5)所有线缆、光缆的敷设、光缆熔接、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6)接地工程:子阵区接地网及设备接地、接地电阻测试;
(7)其他
1)35kV箱式升压变电站、集成式逆变设备及储能设备等周围的碎石铺设;
2)电缆防火封堵;
3)消防器材;
(8)调试、试验及启动试运行
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3.治安保卫工作:本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由承包人负责在网围栏大门处设置2个检查站,每个检查站设置1座值班室、1座生活用房。
1.2.2施工工期
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25日开工,2023年12月20日其中100MW“领航者”项目具备并网条件,其余200MW于2024年6月30日具备并网条件。本项目包含低温季节及冬季施工。
上述开工时间为暂定,具体开工时间可能会有小范围调整,但项目投运截止日期不变。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可委托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提供拟委托企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至少2个单体容量20MW及以上,且累计完成过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或风电项目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3日14:30时在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州政府后面国家电投区域管理中心南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车辆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6月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