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水泉露天煤矿智能保障和安全管控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280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1.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国能包头能源 水泉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萨拉齐镇九管会后黑土坝,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根据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文,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达到煤矿智能化水平,将原有人员车辆实时监测、边坡监测、空气热源节能供热系统集中监控、污水处理系统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业务统一融合智能保障及安全管控系统中并进行数据优化。实现排水及供电系统数据采集实现无人值守、数据共享、危险区域的无人机巡检、地质储量的测算、集中监控生产数据、生产计划管理,运维闭环管理、工作票流程信息化等智能化建设,投标人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和技术支持等服务及系统所需辅材,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包含智能化管理系统或安全智能管控平台或矿山信息化建设中任意一项)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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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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