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杏花路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3】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兴平市。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呈南北走向,北起在建杏花路,南至现状金城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294.1m,红线宽度20m,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2.3项目投资总额:约933.2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933.2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兴平市杏花路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标段编号: E6104813516wm32axf3z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3.4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4月10日00时 00 分至2023年04月15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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