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安环部炼化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WZ20230425-3431-441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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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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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人机探测防御系统\4个侦测点+6个导航诱骗点 4点 | 1.00 | 套 | 包1-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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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或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联合体投标投标。 3.1.7 投标人为集成商的需取得电子或智能化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8 投标品牌型号必须在国反恐办发[2022]34号《关于反无人机主动防御设备检测结果的通报》名单范围内,并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集成商参与投标。 3.1.9 投标人需要对无人机侦测设备、主动防御设备、无人机管控平台软件标注有▲符号和★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 3.1.10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应链阳光采购承诺书》。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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