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8-23001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使用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集中改造提升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集中改造提升项目-石井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东临规划四明街,西临通安街,南临规划道路,北临双井路,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用房,由1#~18#住宅楼、S-1#~S-4#公共配建楼、S-5#~S-6#大门及地下车库组成,本项目用地面积为89932.02㎡,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15%。总建筑面积:188942.2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738.30㎡,地下建筑面积:67203.93㎡。
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集中改造提升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总量 24346m³,商品混凝土的规格和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1759 | m³ | 供货区域: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集中改造提升项目-石井村施工现场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2627 | m³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14000 | m³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5960 | m³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根据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要求;
6.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要求;
6.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6.4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6.5混凝土泵送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要求;
- 原材料要求:
-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 用。供方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货场砂子和进场砂子及时抽 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砂子进场;
- 供方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 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需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 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供方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 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8、投标文件中所涉及金额的(单位为元),若涉及小数点,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 数点后两位。
9、采取电汇、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或电建融信(6个月)支付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能力;应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 30 公里(以石家庄市藁城区藁城区区域集中改造提升石井村项目为终点,需提供混凝土拌合站至项目地点的高德或百度地图运距截图)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2020 年以来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