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 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252千伏GIS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216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拟在海南省东方市海域建设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12km,水深约12m~26.5m,场址东西宽7.5km,南北长10.8km,面积约为79.7km2,风电场规划容量为500MW。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共8回)汇集到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送出,
招标范围包括陆上集控中心的252千伏GIS设备及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的技术服务等工作。GIS采用单母线接线型式,2组海缆进线间隔(带高抗支路),1组降压变间隔,1组系统出线间隔,1组母设间隔。GIS应是完整的,可直接用于安装的,并提供为GIS顺利运行所需的所有元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2.2 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额定电压≥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GIS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电流≥3150A且额定电压≥220kV)GIS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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