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评估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 2023-353) |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息系统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企业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做好信息系统项目的立项审议提供决策支持,聘请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 资质或资源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借助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开展信息系统项目核价工作,进一步 增强招标人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及采购金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控性,提高招标人信息系统 项目的管理水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息系统项目评估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息系统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能力, 具有一定规模,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2.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 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近三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 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第一,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二,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 第四,被列入过“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 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在开标前或开标后进行核查的权利。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 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 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招标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 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须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 没有重大违约记录。 注:1).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就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正本投 标文件中均应为红章;2).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均 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5.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 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近三年,投 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第一,在 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第二,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三,在与招 标人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第四,被列入过“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 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书;6.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 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 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 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7.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招标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 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8.投标人须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招标 活动前三年内,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9.招标公告的附件: 保密承诺函。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381 号 17 楼 A 室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 工本费人民币 1000 元/本,售后不退。注 :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 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③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 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 ”及“上海百 通项目管理咨询 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381 号兰村大厦 17 楼 A 室 电子邮件: zxb_nin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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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hbt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