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双承诺”现场宣传推介活动及成效调查测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加比选。
1. 项目编号:GZGK23P042C0117C
2. 项目
3. 采购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双承诺”现场宣传推介活动及成效调查测评
1项
人民币690,550.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具体各项内容时间安排由采购人确定。
(1) 详细比选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 合格的参选人应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 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比选。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比选文件。
注:(1)潜在参选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参选人参加比选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比选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 缴纳标书款账号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账户:广州市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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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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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