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 稀土复合保温材料框架协议(WZ20230316-0353-274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稀土复合保温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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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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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保温材料及制品 | 1.00 | 批 | 包1-稀土复合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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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为招标产品生产制造企业,需提供拥有或租赁场地证明;具备稀土复合保温浆料用搅拌、烘干、密度检验等生产检验设备,提供现场照片等证明资料。 3.1.7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GB/T45001)。 3.1.8 投标人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具备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为准;具备除尘等环保处理设备,提供现场照片等证明资料。 3.1.9 具备近两年(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稀土复合保温材料在石油、化工、电力行业使用业绩,提供采购合同或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1.10 投标产品需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提供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检验报告。 3.1.11 投标人提供符合投标产品特性的绿色包装方案,且承诺包装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要求和满足绿色包装国家标准(依据《GB/T 37422-2019 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或取得投标产品《绿色包装评价报告》和《安全可靠性评价报告》 3.1.12 投标供应商承诺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 3.1.13 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经具备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的不需承诺)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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