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柴桑区赣北小腊子山及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已经柴桑区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 2.2建设 2.完成1#、2#原位封控区和1#安全阻隔填埋区截排水沟修建共计4294米;完成1#、2#原位封控区和1#安全阻隔填埋区地表防渗系统共计47380平方米;完成1#安全阻隔填埋区底部、侧面防渗系统共计30850平方米。3.完成1座日处理量为1000立方的污水处理站;安装1座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安装2400米的排水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服务周期: 总设计工期 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和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批准;2.施工图设计编制,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和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批准;3.施工期间,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4.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等内容; 2.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3. 投标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 投标企业同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根据建设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取得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3.2人员资格要求: 3.2.1设计负责 3.3拟派设计团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2023年1月)(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的土壤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不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填埋场修复、农田土壤修复、分包业绩,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需承担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设批复或图审合格证明、竣工验收材料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二项证明材料(不含文字说明); 3.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4. 投标须知 4.1 4.2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 交易网( /web/)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