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黄埔区长岭街道办事处饮用桶装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K23D028A0085J)进行线上竞价采购。
项目名称 |
黄埔区长岭街道办事处饮用桶装水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ZGK23D028A0085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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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1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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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首轮报价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1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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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2023年3月1日9:3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1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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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次数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采购内容 |
桶装饮用水供应资格 |
数量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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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人民币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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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竞价文件。 注: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4)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5)采购需求响应声明函(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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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2023年2月27日9:30前将以下报价文件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中招智采平台系统。超时中招智采平台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窗口。(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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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系
2.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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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科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