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井冈山电厂2023年机组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08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井冈山电厂2023年机组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 2.1.2 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华能江西 井冈山电厂2023年一号机组D级检修、三号机组C级检修、四号机组D级检修。 2.1.3.1 一号机组运行情况 华能江西 井冈山电厂一号机组于2000年12月投产,最近一次计划检修为2022年5月份D修,最近一次揭缸检修时间为2022年5月,目前一号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2.1.3.2 三号机组运行情况 华能江西 井冈山电厂三号机组于2009年11月19日投产,2019年进行过一次B修,2021年进行过一次C修,最近一次计划检修为2022年9月份D修,目前三号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2.1.3.3 四号机组运行情况 华能江西 井冈山电厂四号机组于2009年12月25日投产,2016年进行过一次B修,2022年进行过一次D修,最近一次计划检修为2022年4月份D修,目前四号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2.1.4.1 一号机组D级检修项目计划检修日期:2023年5月9日至6月19日,工期42天,本标段检修控制工期35天,具体时间以调度批复时间为准。甲方将提前7天通知检修施工单位具体开工日期。乙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总进度的要求。 2.1.4.2 三号机组C级检修项目计划检修工期:2023年05月17日至06月20日,工期为35天,但本标段计划检修控制工期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省电力调度中心批准日期为准。甲方将提前7天通知检修施工单位具体开工日期。乙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总进度的要求。 2.1.4.3 四号机组D级检修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3年03月29日至05月02日,工期35天,但本标段检修控制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省电力调度中心批准日期为准,甲方将提前7天通知检修施工单位具体开工日期。乙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总进度的要求。 2.1.4.4 若在检修中发生未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可能影响工期时,乙方应在工期至一半时的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以便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检修延期。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招标人2023年一号机组D级检修、三号机组C级检修、四号机组D级检修,包括但不仅限于: 2.2.1 投标人负责机务设备的检修工作。 2.2.2 负责热工、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 2.2.3 负责热工专业和机务专业各项配合工作。 2.2.4 负责热工及机务专业的仪表管阀检修。 2.2.5 负责本标段内热工、电气专业检修项目相关机务设备的外盖、人孔、罩壳等的拆卸和装复工作,项目中已经明确责任单位的除外。 2.2.6 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检修中设备、工器具、配件、材料、废油桶、杂物箱等起重、搬运的操作和指挥。 2.2.7 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检修中设备及零部件修复与加工图纸的绘制,审核批准及外委由招标人检修部负责申报,一般性零部件加工由投标人负责。 2.2.8 所有检修项目所需的起重机械和电焊的操作、损坏的防火封堵设施的恢复和损坏的土建设施的恢复由投标人负责; 2.2.9 所有检修项目检修所需的常规仪器、仪表、试验设备和常规工器具由投标人负责。 2.2.10 检修过程中未修设备,在检修后调试期间出现的缺陷,由投标人负责; 2.2.11 试运期间设备缺陷由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出现的重大设备缺陷仍由投标人负责。 2.2.12 本标段检修项目架子搭、拆,保温及铝皮、阀门套拆装等由招标人单独另委,不属于本标段内容。 2.2.13 具体见技术规范及检修项目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壹级、承修壹级、承试壹级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须具有2项300兆瓦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C级及以上等级检修业绩或机组整体安装业绩。 3.2.3项目经理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须具有安全资格证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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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