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DTFD-FY-[2022]第49号(总432号)
发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大通发电 测风塔组立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 2×300MW发电机组于2006年投运,厂址位于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本次招标项目为黄河大通发电 在大通县域内测风塔组立及伴随服务项目。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建设3基120M测风塔,编制测风方案,提供连续一年设备运行、维护和数据采集服务,出具风资源评估报告。
1.2.2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测风方案,并对3基测风塔坐标纠偏;
(2)3套风资源测量和采集系统的采购和运输;
(3)3基测风塔制造、运输;
(4)测风塔组立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
(5)为期一年的(指测风期,不含冰冻和设备损坏期)设备运行维护和数据采集工作。
(6)出具风资源评估报告。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加工、销售铁塔或钢材加工企业,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拟委托企业的资质证件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允许施工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测风塔建设及出具风资源评估报告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2月17日10:00时在黄河大通发电 厂门口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