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POWERCHINA-0105-230017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公明片区水质及水务设施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片区,涉及公明街道与马田街道,主要包括四个子项:燕川污水干管提升改造工程、公明排洪渠挡墙坍塌修复工程、公明核心片区补水系统电气化完善工程与后底坑水库人工湖上游洼地清淤复耕工程交通疏解及水土保持和迁改工程。
2.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 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800 | 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相关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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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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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0,防渗:F6 | m3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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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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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25细石 | m3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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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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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C30,防渗:F6 | m3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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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混凝土 | m3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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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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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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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商品混凝土 | C40防水、 | m3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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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商品混凝土 | C40抗渗等级:P6 | m3 | 1000 | GB/T14902-2013《预拌混凝土》相关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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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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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湿拌砌筑砂浆 | M10 | m3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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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湿拌砌筑砂浆M15 | M15 | m3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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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湿拌砌筑砂浆M20 | M20 | m3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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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湿拌砌筑砂浆M25 | M25 | m3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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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湿拌抹灰砂浆M5 | M5 | m3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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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湿拌抹灰砂浆M7.5 | M7.5 | m3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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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湿拌抹灰砂浆M10 | M10 | m3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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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湿拌抹灰砂浆M15 | M15 | m3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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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湿拌抹灰砂浆M20 | M20 | m3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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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22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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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供方须根据需方现场施工进度而下达的供货计划实行分批供货。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 原材料:
水泥技术要求:水泥应采用高品质的强度等级为42.5级的硅酸盐水泥,依据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的规定。
粗骨料技术要求:采用4.75mm~31.5mm 连续级配碎石,针片状颗粒含量≤15%, 含泥量小于1.0%,石子吸水率小于 2.0%。粗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径(管径按Ф125 考虑)之比:不宜大于 1:2.5。由厂家提供现场试验报告,粗骨料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要求。
细骨料技术要求:砂采用中砂或中粗砂,细度模数为 2.3~3.1,含泥量小于3.0%,
人工砂石粉含量小于7.0%,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的规定并提供现场试验报告。
掺合料技术要求:选用 II 级粉煤灰。粉煤灰应用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的规定并提供现场试验报告。
外加剂要求:本工程混凝土的泵送剂、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引气剂、复合型外加剂等,其品种和掺量应由试验确定。所有外加剂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水下混凝土要求:最大、最小胶凝材料用量:400kg/m³、350kg/m³;混凝土氯离子最大限值:0.1%;最大含碱量:3.0kg/m³;三氧化硫含量:≯4%(以胶凝材料计);胶凝材料抗蚀系数:≥0.85;含气量:≥2.0%。
2.6.2商品混凝土
初凝时间:要求大于4h;终凝时间:要求8h~10h。
坍落度要求:C20混凝土:9~12cm;C35混凝土:9~12cm;C35水下混凝土:18~22cm。
强度等级 | 设计坍落度 | 最大允许水胶比 | 用水量 | 砂率 | 备注 |
C20 | 9~12cm | 0.65 | 140~155 | 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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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水下 | 18~22cm | 0.50 | 140~170 | 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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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 | 9~12cm | 0.65 | 140~155 | 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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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中的氯盐含量,混凝土中的氯离子总含量应小于水泥重量的0.2%。
2.6.3.质量文件
商品混凝土应有完整的出厂合格证、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制造批次记录、性能质量检验报告,该类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
2.6.4砌筑砂浆
现场拌制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且砌筑砂浆的保水性可采用保水率或分层度表示。
现场拌制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 强度等级 | 稠度(mm) | 保水率(%) | 分层度(mm) |
技术要求 | M5、M7.5、M10、M15 | 20~90 | ≥88 | ≤30 |
注:现场拌制砌筑砂浆的稠度应依据砌体种类及气候条件选择。
2.6.4.1 预拌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的要求。
预拌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 强度等级 | 稠度(mm) | 凝结时间(h) | 保水率(%) | ||||
湿拌砌筑砂浆 | M5、M7.5、M10、M15、M20、M25、M30 | 50 | 70 | 90 | ≥8 | ≥12 | ≥24 | ≥88 |
干混砌筑砂浆 | M5、M7.5、M10、M15、M20、M25、M30 |
| 3~8 | ≥88 |
(1)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选取,M20以上高强度等级砌筑砂浆主要是满足混凝土小砌块配筋砌体结构的需要。
(2)稠度:预拌砌筑砂浆的稠度根据《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的规定选用。
(3)凝结时间及保水率:应符合GB/T 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的规范要求。
2.6.5抹灰砂浆
现场拌制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其保水能力可采用保水率或分层度表示。
现场拌制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 强度等级 | 稠度(mm) | 保水率(%) | 分层度(mm)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技术要求 | M2.5、M5 | 70~90;90~110 | ≥88 | ≤20 | ≥0.15 |
M7.5、M10、M15 | ≥0.20 |
注:基层吸水能力强或机械施工的现场拌制抹灰砂浆稠度宜控制在90mm~110mm;基层吸水能力差且人工施工的稠度宜控制在70mm~90mm。
预拌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预拌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 强度等级 | 稠度(mm) | 凝结时间(h) | 保水率(%)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
湿拌抹灰砂浆 | M5、M10、M15、M20 | 70 | 90 | 110 | ≥8 | ≥12 | ≥24 | ≥88 | ≥0.20 |
干混抹灰砂浆 | M5、M10、M15、M20 | - | 3~8 | ≥88 | ≥0.20 |
2.6.6原材料
1、水泥
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宜使用砌筑水泥或通用硅酸盐水泥,并宜优先使用砌筑水泥。地面砂浆和防水砂浆应使用通用硅酸盐水泥,并宜优先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筑水泥》GB/T 3183的规定,通用硅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
2、细骨料
普通建筑砂浆的细骨料宜采用人工砂或再生细骨料,也可采用天然砂。
细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并宜为中砂,且应筛除4.75mm以上颗粒。罩面用的抹灰砂浆和防水砂浆的细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36mm,地面砂浆的细骨料宜采用中砂或粗砂。
防水砂浆和用于面层的地面砂浆采用天然砂时,天然砂的含泥量应小于3%。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采用天然砂时,天然砂的含泥量应小于5%,泥块含量宜小于2%。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采用人工砂时,在亚甲蓝试验MB值小于1.4或合格的条件下,其石粉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人工砂的石粉含量标准
砌筑、抹灰砂浆强度等级 | 石粉含量 |
M7.5及以上 | ≤15% |
M5及以上 | ≤20% |
3、掺 合 料
当现场拌制砂浆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可掺加适量的石灰、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岩粉等矿物掺合料,不得掺加消石灰粉。石灰作为掺合料时,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或杂质。当现场拌制砂浆采用砌筑水泥时,不得掺加矿物掺合料。
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天然沸石岩粉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 112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4、水与外加剂
普通建筑砂浆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拌制砂浆时,可根据需要掺入减水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保水增塑剂等外加剂,并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防冻剂》JC 475、《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砌筑砂浆增塑剂》JG/T 164等的规定。外加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用于承重砌体的砌筑砂浆掺加有机塑化剂时,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
2.7结算与付款方式:
2.7.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报价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一式四份)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8日前到询价人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
2.7.2.付款及支付方式
2.7.2.1.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甲方对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乙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7.2.2.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次月20日前支付该批次期结算款80%;第2个月10日前向报价人再支付上期结算款的17%。报价人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合规、合法及真实性负责,如通过查验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认证,报价人无条件重新提供合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报价人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7.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照需方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于分部工程验收合格24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但并不免除供方对所供货物质量负终身责任。
2.8.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光明水安保项目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生效后,报价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询价人一次缴清: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9.投标保证金: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3、价格调整
3.1.本次询价涉及的商品混凝土价格组成如下:
考虑供货期内价格波动,为保护双方利益,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结算单价将按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P=D*(1+E)+G(若有)
其中:P为含税综合交货单价,D为基准价,E为固定浮动比例,G为混凝土附加费。
基准价(D):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szcost/zjxx/jgxx/)发布的相应规格普通预拌混凝土价格。
固定浮动比例(E):指投标响应人在投标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投标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费、装卸费、运输费、仓储费、配送费、现场管理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利润等交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组成的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混凝土附加费(G)(若有):指特殊要求混凝土拌制的增加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以固定值进行结算。混凝土附加费为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含税综合单价(P):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商品混凝土的成本、固定费用、税金、合理利润、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等交货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并组成的综合含税交货单价,但不包括泵送费。
3.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
合同执行期间含税综合单价(P)随基准价(D)的调整而调整;固定浮动比例(E)以及混凝土附加费(G)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基准价(D)按照到货当月《深圳市工程造价信息》所列对应规格材料的含税单价计算。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产品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按照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
3.2. 调价机制
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而预拌混凝土信息价没有反映市场价
格波动时,则按以下公式调整混凝土价格
a=供货当月普通预拌混凝土信息价-2022年10月预拌混凝土信息价 *100%
2022年10月预拌混凝土信息价
b=供货当月砂石和水泥信息价之和-2022年10月砂石和水泥信息价之和 *100%
2022年10月砂石和水泥信息价之和
当|a-b| >5%时,按照超过 5%部分的比例,结合砂、石、水泥在混凝土配合比中的比重,核加或核减预拌混凝土的下浮比例,混凝土价格呈上涨趋势时核加,下降趋势时核减。其中:砂参考“中砂”信息价,碎石参考“5-25mm”信息价,水泥参考“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R)(散装)”信息价。调价机制不考虑外加剂和柴油价格波动。
当|a-b| <5%时,执行原下浮比例,不予调价。
当通过以上价格调整机制计算后仍无法真实反映混凝土市场价格时,供需双方可通过协商谈判解决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计量
商品混凝土以方计量,以拌合站出厂单据为结算依据,采购单位随时抽查实际过磅重量,结合配合比折算方量核实。
4.2.商品混凝土验收
4.2.1商品混凝土验收按照2.6条执行,满足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需求。
4.2.2供方按国家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需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商品混凝土原地封存,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到场取样。供需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下条款执行:
4.2.1.供方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混凝土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注明运输车号、商品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地点、使用部位、出料时间等相关信息。在到达工地后,需方材料员、质检员与供方代表现场共同验收并现场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对账结算需求。
4.2.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商品混凝土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3.混凝土到达工地后,需方有权核查供方《混凝土供货单》的供货数量的准确性,需方可以抽取供方的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经需方抽查过磅混凝土放量按照施工混凝土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4.2.3.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4.2.4.每仓商品混凝土需随车提供开盘鉴定报告,28天后提供28天强度鉴定报告。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报价人为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5.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公里。
5.3.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4.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7.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2月7日17:00前在(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7、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2月10日16:00 前登录(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只有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在线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在线报价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客服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为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价格评审以税前价格进行评审,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8、评审办法
9、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