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2.2 建设规模:柴旦行委供暖面积 59.3 万m,其中行委所在地大柴旦镇 59.3 万 m (包括不限于二期、三期、驾考中心三个集中供热站及 20 户农村散户),均采 用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暖,全年供暖周期为 7 个月,对现有供热源进行清洁供暖 改造(二、三期新建,驾考中心原有供热站改造)。
2.3 建设工期: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92 日历天
2.4 设备名称:储热水罐设备、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自控设备及软件系统 (外加汽配城供热站的自控设备、软件及附属材料)。
2.5 招标编号:
2.6 数量:储热水罐 2 台,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 7MW/4 套、 0.35MW/1 套、自 控设备及软件系统
2.7 技术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及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2.8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各供热站)
2.9 交货期: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所有设备到场验收
2.10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及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 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B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及以上、 D 级 及以上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三级(或 C 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 利权益。
3.1.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 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 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 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2 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内锅炉设备销售或安装业绩 1 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 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 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4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1 月 30 日 10 时至 2023 年 02 月 08 日 17 时 (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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