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SEC连云港商储基地不间断电源(UPS)(WZ20230131-2951-41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不间断电源(UP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国产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40KVA 3/3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2 | 国产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40KVA 3/1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3 | 国产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30KVA 3/1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4 | 国产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15KVA 3/1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5 | 国产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10KVA 3/1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6 |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80KVA 3/1 0.5H 进口 | 1.00 | 套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7 |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80KVA 3/1 0.5H 进口 | 1.00 | 套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8 |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20KVA 3/1 0.5H 进口 | 1.00 | 套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9 |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10KVA 3/1 0.5H 进口 | 1.00 | 套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10 | 进口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60KVA 3/1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11 | 进口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60KVA 3/1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12 | 合资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业级 10KVA 3/1 | 1.00 | 台 | 包1-不间断电源(UPS)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生产商须具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并提供其自有财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开标日前生产加工场所12个月内的电费连续缴纳证明(转账记录或发票,缴纳人须为投标企业,不能为个人),生产作业人员与生产加工场所的合影照片及百度或高德地图位置信息。不接受贴牌代工及其它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1.9 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具备CNAS (国家实验室认证机构) 认可的国家级或部级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该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带有 CNAS 、CMA、ilac- MRA印章。需满足GB/T 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或YD/T 1095-201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要求。 3.1.10 UPS应主机内置静态旁路及维修旁路,并设有脱机旁路开关。在脱机旁路工况下,UPS主机应能满足异地检修的要求。提供详细阐述说明及相关线路图(加盖厂家公章),并提供产品样本。UPS主机无内置静态旁路及维修旁路的,否决投标。 3.1.11 UPS应采用在线双变换类型,满足GB/T 7260.3-2003《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或IEC62040-3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 UPS part3 method of specifying the performance and test requirements》的相关分类要求(加盖公章)。 3.1.12 提供UPS整机或所需电路板(控制板、驱动板、电源板、电容板等板件)进口报关单,并承诺在UPS供货时提供UPS或板件的海关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文件。 3.1.13 投标产品运行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要求投标产品(对应到每个系列)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正式运行经验,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电子化招标平台_资讯_电力项目招标投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