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物资  煤炭  河北  发电  变压器  输送机  广西  施工    电厂 

青海省大柴旦行委西大滩煤炭勘探项目标段一(勘探单位)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青海省大柴旦行委西大滩煤炭勘探项目标段一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柴旦行委西大滩煤炭勘探项目已由海西州国有资

青海省大柴旦行委西大滩煤炭勘探项目标段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柴旦行委西大滩煤炭勘探项目已由海西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以西国投字【202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西汇源矿产资源开发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规模:1、二维地质1600点、三维地震4.5km2、钻探9500m/12孔、文水地质钻探2500m/3孔、煤田地球物理测井12000m、工程点测量15个;2、岩矿分析测试:煤岩样5件、煤心样50件、夹矸样30件、瓦斯样20件、岩石力学样10组、煤尘爆炸样5件、煤层自燃样5件、水样简分析3件、水样全分析3件、简易煤心可选性试验样3件、油页岩样4件、矸石泥化试验样4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0997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大柴旦行委西大滩煤炭勘探项目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955.5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

勘察服务期:270.0天

招标范围:采用工程测量、二维地震、三维地震、钻探、水文地质钻探、煤田地球物理测井、岩矿分析测试等综合勘查方法,经综合研究提交地质勘探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2 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0997001001、E6301000076040997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3年02月07日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 在海西州 .开标室一(可容40人)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