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20440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八局玉林龙云灌区第I标项目柴油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第I标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主要涉及玉林市北流市,玉林市玉州区。
对外交通条件:工程区现有洛湛铁路、黎湛铁路、广昆高速公路、资铁高速公路、国道G324、省道S212、S215、S216以及多条县级公路穿过工程区,水源工程各主要闸、坝之间均有公路相通,灌区渠道沿线附近大部分已有乡镇公路通过,村屯道路密布。同时玉林市还有玉林福绵机场,G59呼北高速,G80广昆高速,G241国道过境。因此,工程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2、竞标范围:柴油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国VI、0# | 吨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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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投标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01月至工程结束。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符合GB 19147-2016及其引用标准中车用柴油要求。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每批次柴油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柴油的出厂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柴油必须符合国VI标准的0#柴油。
6.3、每批次柴油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取样留存,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柴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抗爆性、蒸发性、流动性、腐蚀性、安定性等必须满足国VI标准,符合GB 19147-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6.4、买方工程施工现场因业主要求不允许设置加油库房,卖方需在现场外配备油
车停靠点(符合当地要求),必须配备2台流动加油车(配备相应司机,一用一备)对买方工程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流动式加油。
6.5、卖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
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6.6、卖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买方和现场加油,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买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6.7、卖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
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买方报告。
6.8、卖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买方中心计量室
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买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6.9、卖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卖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与买方无涉。
6.10、卖方负责将加油油罐车运输到买方施工机械设备现场进行加油,每次加油计
量以卖方加油计量装置为准进行计量,买方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加油计量签证并以此作为当月对账结算依据。
7、计量方式:卖方自行解决柴油在工地的储存方式,储存方式需要满足买方的管理要求。卖方自行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油罐车,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给买方现场施工设备加注柴油,双方核对签证加注体积,再根据密度(0.84KG/L)计算重量,以重量作为结算依据,柴油密度在整个供货周期内不进行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柴油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及以上,并在人员、车辆配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投标人本身无运输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运输,但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柴油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贸易商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和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投标人本身无运输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运输,但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柴油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