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发电设备试验检验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19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发电设备试验检验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4*3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发电设备试验检验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天津市 西青区
2.5 服 务 期: 本合同按三年期限执行,若招标方每年对中标单位评价为不合格将终止合同,若评价合格则继续执行合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为了加强我厂发电设备试验检验工作,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依据国家、行业标准、规程、规定、规范和条例以及公司火力发电厂技术标准,对发电设备各专业进行试验检验,分金属、锅炉、汽机、电气、化学、热工、能量计量等专业试验项目。要求投标方分专业按照电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的试验检验项目,并出具试验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备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在职一年社保证明。
(3) 本项目最高限价:499万元/年。
(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试验检验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