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化300万吨PTA项目水份分析仪招标(WZ20221228-3809-1885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水份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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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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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湿度分析仪\0-5% 2% 隔爆型 机柜 | 2.00 | 台 | 包1-在线湿度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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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集成商必须取得水份分析仪对仪征化纤年产300万吨PTA项目的唯一授权。 3.1.8 近3年内(合同签署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投标产品应有在石油化工行业中不少于2个的应用业绩,且每个业绩合同不少于2套水份分析仪,本次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应用业绩的产品型号一致。以上均应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包括所用业绩的分析仪类型、分析仪规格型号、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等或同等有效证明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一经发现业绩虚假,即时废标。 3.1.9 招标技术文件包括2部分:《129191IN-RQ02-0007 水份分析仪询价文件》以及《仪化300万吨PTA项目水份分析仪技术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技术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开标前提出澄清,由招标方确认答复。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3.1.10 水份分析仪检测器的测量原理必须采用红外法,量程范围不得低于0~5 vol%。 3.1.11 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表及成套预处理系统必须整体供货。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其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3.1.12 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GB/T 19001/ISO-9001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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