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
可研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3-13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 积极响应,依托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配套建设500MWp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项目、线路及园区变电站项目。为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能源清洁,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能源领域碳排放,为地区能耗双控“达标”做出贡献。
2.2规模:500MWp光伏发电项目、新建1回220kV线路、61MW熔盐储能系统以及32MW/128MWh电化学储能系统、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
2.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本工程拟定于 2023 年 5 月具备开工条件,2023年11月底具备并网条件,根据负荷落地实际情况,2023年 12 月投产,2024年全部投产。
2.4招标范围: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新建1回220kV线路、500MWp光伏发电项目、61MW熔盐储能系统及32MW/128MWh电化学储能系统,从可研至竣工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阶段及委托第三方设计审查、设计总结等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原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至今)如下合同业绩:
至少2份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单体项目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至少1份储能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至少1份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若一份合同业绩中含有上述多项内容,可分别计为上述对应条目的有效业绩。
以上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容量、电压等级、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