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
预埋钢板(挡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编号:POWERCHINA-0104010-220297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预埋钢板(挡块)采购需要,我公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1.1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西起甬台温高速,东至沿海高速,全线位于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概算总投资128.49亿元(其中建安费72.17亿元),路线全长32.871公里,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于台州温岭市大溪镇,途经了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五个乡镇和街道,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33.5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主线桥梁总长29307米/13座,主线高架桥8座,互通枢纽主线桥5座,隧道1750米/1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预留互通1处、互通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需的设施。该项目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K0+000~ k14+698,施工长度14.698公里,共包含互通枢纽2处,主线桥梁总长 11691米/6 座,主线高架桥4座,互通枢纽主线桥2座,收费广场1处,设置流庆寺隧道1座,隧道左洞长 1672米,右洞长 1702米。
1.2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为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1.855公里,道路宽度35. 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线与温岭联络线项目共线,沿规划线位自西向东走向,经新南岙村、下山后村、桥里村和沈岙村,终点位于与104国道塘岭至吕岙公路交叉位置处,全线设置大桥126米/1座,中桥69米/1座。该工程均由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
1.3温岭市牧长路工程,为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9.046公里,道路宽度35.5米。全线设置大桥1464米/4座,中桥512米/11座、小桥16米/1座。该工程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k1+600~k7+938.5施工长度6.339公里。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预埋钢板(挡块) | 详见参考图纸 | 块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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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埋钢板(挡块) | 详见参考图纸 | 块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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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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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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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三、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费、保险费、装车费(卸车由采购方负责)、13%的增值税、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2年12月-2023年10月,按招标方要求分批交货。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3、交货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4.1、外观:检查外观是否满足要求,外表面是否存在影响质量的缺陷。如发现货物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符合规范时,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需方要求时间内重新更换符合标准的货物,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供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需方验收人员。
4.2、需方取样送检复测以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取样时要由需方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见证;
4.3、供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供需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
4.4、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5、供方所供预埋钢板因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6、供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乙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乙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5.2、响应人为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3、响应人应具有预埋钢板或同类材料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的本材料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在50万元以上;应具有该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