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华北油气 甲醇框架招标(WZ20221212-0803-1788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甲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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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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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甲醇\98%工业级 | 3000.00 | 吨 | 包1-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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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甲醇\98%工业级 | 3000.00 | 吨 | 包1-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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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甲醇\98%工业级 | 10000.00 | 吨 | 包1-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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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未做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的投标生产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已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及产品质量评价生产商需在标书中附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的流通商和代理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已完成法人信用认证的流通商和代理商需在标书中附具相关证明材料。 3.1.7 投标商投标被授权人需为投标商职工或为投标商服务的劳务派遣用工,需提供投标商为其缴纳保险记录截图或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派遣证明材料。 3.1.8 投标商须作出以下承诺:1、贸易交接数量和质量以甲方验收为准。2、供应的甲醇必须提供由生产企业出具的计量凭证(数量、质量等指标)。3、运送甲醇车辆必须配防爆自卸泵, 4、3000吨甲醇的代储期限为下达订单之日起6个月。 3.1.9 投标商是生产商的,应具有甲醇的生产许可证;投标商是代理商和流通商的,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甲醇),同时出具生产厂家本标段唯一授权的证明文件。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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