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23-2025年辐射防护仪表外委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0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23-2025年辐射防护仪表外委检定校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23-2025年辐射防护仪表外委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5 服 务 期: 合同服务期3年,暂定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示范工程现场用33类,共计558台辐射防护仪表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如国家未发布相应检定规程,参照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具体要求详见《2023-2025年辐射防护仪表外委检定校准服务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授权证书或省部级及以上国防科工办公室颁发的计量标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离辐射仪表的检定或校准服务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