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喀什市
2.项目规模:2×350MW超临界机组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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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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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改尿素项目EPC工程 |
本项目实行EPC总承包,包含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和供应、运输及储存、整个区域的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安装施工、工程管理、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备品备件、保温、油漆、设备(包括阀门)铭牌、安全标志、色环色标、区域内道路等,以及环评验收、压力管道容器注册、消防验收、土地房产权属办理、相关职业健康评价及备案,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氨改尿素项目EPC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9.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4台300MW及以上机组燃煤机组脱硝尿素水解制氨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技术协议扫描件、合同扫描件、168试运验收签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1-29 14:30到2022-12-0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