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公司统一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2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公司统一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7号志诚商务A座一楼陕西公司机房
2.2 规 模: 根据集团公司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和“139”数字化转型重点示范项目规划,以及公司《关于区域运营中心立项的请示》,建设陕西公司区域运营中心统一智慧能源管理平台。
2.3 标段划分: 华能陕西公司统一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陕西公司信息中心机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IaaS层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成PaaS层验收。
2.6 招标范围: 统一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基础资源层含计算机基础硬件、网络、存储与相关基础服务软件,平台层由底层PaaS运维管理与上层标准中间件组成,实现区域运营中心基础资源在全集团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协同服务。本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资源层和平台层的软硬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MMI软件开发成熟度证书 (三级或以上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数据中心或软件开发或云平台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Iaas主要设备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扫描件,并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