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1-220197
水电一局尖扎牧光储项目
光伏支架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 二○二二年十一月 中国·长春
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22019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机电安装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光伏支架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电建集团尖扎县尖扎滩乡40万千瓦牧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场址位于黄南州尖扎县尖扎滩。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400MW(AC);园区内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统一规划了330kV送出线路、主干道、次干道、35kV集电线路,施工用电线路、给水管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选用54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方式;工程光伏发电单元为3.125MW,直流逆变为交流,就地升压至35kV后分别以16回35kV线路接入本工程新建的330kV升压站35kV低压侧。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经330kV送出线路
2、招标范围:水电一局尖扎牧光储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光伏支架。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 | 各部件按照图纸及规范书要求 | 6600t | 200MW |
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注:本次招标为固定价招标,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光伏组件支架每类构件以每10兆瓦提供至少1组完整支架作为备品备件,且单个工程不少于1 组支架。配套的螺栓、螺母、垫片供货时须附加3%安装损耗。
4、交货时间:以买方提交需求计划要求时间为准,暂定首批供货期限为在买方提交需求计划后15个日历台日内(预计供货总期限为5个月)交货,后续供货周期为买方下订单后7个日历台日内首批交货;因施工场地限制,光伏支架每批次下单量为3兆瓦至30兆瓦不等,投标人不得以招标人订货数量少为由拒绝供货,否则将对项目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倒运场地后(路况好,供应商不用二次倒运),货物卸车及倒运至施工现场由买方承担。(供货期预计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由于采购人工期较紧,支架采购数量较多,采购人为保证现场正常施工,有权从首选中标人划分一定数量支架由备选中标人供应,划分数量不超过中标总量50%。
5、交货
6、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光伏支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供方投标文件要求及图纸规定(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供方需提供光伏支架厂家相关资质。
供方需随车提供送货清单、支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必须随车携带,提供给买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满足光伏支架日生产加工能力不低于5MW,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且投标人必须是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在图纸未出来正式版本之前,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图纸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计算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支架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投标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供货业绩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应具有支架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其它要求:投标人务必满足上述要求方可投标,若报价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质保期等信息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按照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其它要求:投标人务必满足上述要求方可投标。由于采购人工期较紧,支架采购数量较多,采购人为保证现场正常施工,有权从首选中标人划分一定数量支架由备选中标人供应,划分数量不超过中标总量50%。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