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石油高速服务区租赁项目(WZ20221130-9011-1643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赣州高速服务区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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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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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租赁服务 | 1.00 | 项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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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1.7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1.8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3.1.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3.1.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3.1.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1.12 经营三对以上(含三对)服务区的连锁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服务区经营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经营项目须包含餐厅、超市。提供能证明履约能力的经营合同(合同中未能有效证明经营项目的,可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合同的履约情况证明文件,譬如向甲方的打款记录或甲方开具的相关发票;若未能完成合同标的则不算有效业绩。 3.1.13 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提供2020年或者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14 投标单位应承诺改造两对服务区资金不得低于4000万;改造方案已设计好了基本方案,届时中标单位以此为蓝本进行改造,具体改造细节由中标单位和赣州交控集团具体衔接。基本方案的设计费28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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