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沙塘农光互补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开平市沙塘农光互补一期项目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为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
2.2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装机规模为直流侧 115.3MWp,交流侧 100MW。区域内建设一座110kV 升压站。项目共新建4回集电线路,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每回集电线路分别连接 8 个光伏阵列单元,将光伏场内32个光伏阵列单元,接至新建的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以110kV电压等级线路送出至110kV电网站。总容量根据现场情况可能有所增减,最终按照实际装机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工期总目标是: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计划于2022年12月10开工,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和范围(不包含光伏组件及储能设备采购、送出工程):工程内容为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集电线路、建(构)筑物等,具体为以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负责前期合规性手续办理(如项目可研报告及审查意见、用地预审批复、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及批复、地灾报告及批复、文物及军事设施查询批复、压覆矿报告及批复(如有)、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及批复意见、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意见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意见(如有)等);
(2)工程全过程勘测设计:全部光伏场区、配套集电线路(含配套通信工程)等全过程和全方位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项目范围(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等)内的地形图测绘、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图资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地质勘察工作;整个工程的初步设计(设计优化)及概算编制;整个工程范围内的鸟瞰图、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及报审;配合竣工验收、达标达产;以及所有相关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招标文件(含标底、技术规范书等)编制、参加评标、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作范围内从工程的施工准备到全部工程建设完成及并网发电所涉及的全部专项验收及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国土规划、城建、环水保、节能、消防、安全(包括临时和永久安全设施、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题工作)、职业健康(包括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题工作)、防雷、安全稳定控制等工程的专项勘察设计(若有)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及项目移交前的监测、咨询、审查验收等),以及相关专题的编制、报审、手续办理评价、验收;
(4)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储能设备由发包人采购或发包人指定,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光伏支架、箱变、逆变器、开关柜、二次设备、电缆等主要设备及材料。光伏组件及储能设备由发包人采购;
(5)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储能电缆、通讯、电池仓等),包括设备基础、预制舱(如有)等建(构)筑物土建安装施工,所有设备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等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等;场内外所有道路、光伏支架及箱变基础、集电线路等建(构)筑安装的施工;光伏场区接地工程施工;
(6)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组织验收并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验收通过(负责组织项目整体环水保监测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验收费用);
(7)工程范围内的设备交接试验、单机及联合调试和试运行、并网性能现场检测;
(8)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验收可能需要的监测、检测、咨询、审查、档案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等环节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安全三同时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施工及验收取证、消防备案及取证(如有);
(9)光伏并网涉及电网的各项验收,包括并网性能检测、涉网试验、仿真建模,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报装、调度命名及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关口计量表计的校核、电网各项验收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及高压供用电合同);房建质量监督验收(如有);
(10)质量监督包括签订质量监督合同、完成质量监督验收等,专家费、招待费等所有质量监督相关费用都含在EPC总承包范围中;
(11)工程管理服务:在本项目实施阶段,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沟通协调行政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及批文获取、工程现场管理、技术咨询分包管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及房建质量监督委托及协调工作等;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现场相关方的管理工作;
(12)用地协调及补偿(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偿费、管理费、征租地工作费、测绘费、有偿使用费、首年土地租金、不可预见费、地面附着物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及补偿等);
(13)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14)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以及办理设计(如有),施工审查及许可等文件,如设计图纸审查,缴纳有关部门各项审查费、手续费、规费等;
(15)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验,并网试运行及消缺,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等;
(17)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2021年)内具有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4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安全总监(5)征租地负责人(6)质量负责人(7)安全环保负责人(8)进度负责人(9)合同工程师(10)采购工程师(11)测量工程师(12)土建工程师(13)电气工程师(14)专职安全员2人(15)试验管理(16)档案管理等。
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所需的机械设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中标人数量:1家
3.4 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 的禁入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