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美兰区三江镇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I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美兰区三江镇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编号:NFGS-HKSGS-2022-01)已由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电建美兰区三江镇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112-460000-04-01-190591)通过备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2.2 工程概况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14.3216MWp,采用全部电量上网方式运营。本项目拟采用 600Wp 组件+固定式支架+大跨度柔性支架(装机容量12.036MWp)+集中式逆变器方案,组件190536块,共设32个单元32个集中式方阵,单块组件尺寸均为2172mm×1303mm×35mm。每个光伏阵列支架按竖向双排设计,即2×34/2×17块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安装方式,组件安装倾角11°。本项目拟在交流高压侧增加储能系统,项目储能规模为25MW/50MW·h。厂区内设110kV升压站一座,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红旗变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0.8km,项目采取分片发电,集中并网的技术方案。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工期总目标是: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和范围:本工程光伏场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不含光伏组件)及安装调试、集电线路等,具体为以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全过程勘测设计:本工程(含集电线路)全过程和全方位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图资料;地质勘察、详勘等工作;初步设计(设计优化)及概算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及报审、竣工资料编制;协助本项目竣工验收、达标达产、竣工资料编制;以及相关现场技术服务等;
(2)工作范围内从工程的施工准备到全部工程建设完成及并网发电所涉及的光伏区专项验收及建设审批手续办理(若有),其中包括施工过程中(但不限于)国土规划(若有)、城建(若有)、环水保、节能、消防、安全(包括临时和永久安全设施、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题工作)、职业健康(包括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题工作)、防雷、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工程的专项勘察设计(若有)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及项目移交前的监测、咨询、审查验收等),以及相关专题的编制、报审、手续办理评价、验收;
(3)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不含光伏组件):箱逆变一体机、固定支架、柔性支架等主要设备及材料,承包人负责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监造、供货、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等;由发包人采购或发包人指定的光伏组件设备,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催交、接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等;
(4)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基础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等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场内外所有道路(不含升压站区)、光伏支架及箱变基础、集电线路等建(构)筑安装的施工;光伏场区接地工程施工;
(5)本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组织验收并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验收通过(负责组织本工程环水保监测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验收费用,含水土保持补偿费);
(6)工程范围内的设备交接试验、单机及联合调试和试运行;
(7)配合光伏并网涉及电网公司的各项验收,包括并网性能检测、涉网试验、仿真建模,协助办理相关并网手续;
(8)协助电力质量监督、施工等许可办理工作;
(9)工程管理服务:在本项目实施阶段,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沟通协调行政职能部门、工程现场管理、技术咨询分包管理委托及协调工作等;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现场相关方的管理工作;
(10)本工程涉及临时和永久用地的征(租)用、协调及补偿(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偿费、管理费、征租地工作费、测绘费、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首年土地租金、永久用地征(租)地费、不可预见费、地面附着物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及补偿等);
(11)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12)本工程涉及相关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以及办理设计(如有)、施工审查及许可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审查等),缴纳有关部门各项审查费、手续费、规费等;
(13)本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验、并网试运行及消缺,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卸车、接收、保管及接收后的场内转运等其余工作;
(15)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包含终端塔到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进线柜段、终端头制作、安装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
(1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2021年)内具有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完工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1.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安全总监(5)质量负责人(6)安全环保负责人员等。
3.1.8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所需的机械设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