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发改农经〔2022〕1513号批准建设,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已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农经〔1995〕1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 ,堤防加固一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
湖南省洞庭湖区共有大小堤垸226个,其中国家认定的重点垸共11个,一线堤长1221公里,承担着益阳、常德两个地级市及7个县(市)城区的防洪任务,保障了567万人、528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但由于重点垸堤防自1998年实施加固以来已运行近20年,堤身堤基渗漏等隐患突出,抵御洪水能力严重不足,亟需实施系统加固。
按照“系统治理、分步建设、逐垸达标”的思路,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结合近年险情发生情况,本次在11个重点垸中选择松澧、安造、沅澧、长春、烂泥湖、华容护城6个重点垸先行进行全面达标加固治理,工程治理堤长658公里。
堤防加固一期工程:堤防加高培厚23.783km;护坡总堤长53.625km,护脚总堤长97.673km;边坡及软基处理36.659km;堤身防渗及隐患处理257.155km,其中堤身防渗187.099km,白蚁蚁穴处理159.846km;堤基防渗处理219.525km;建筑物处理202座,其中拆除重建及改建93座,加固73座,拆除复堤36座;堤顶路面456.382km,上堤坡道320处,上堤踏步522处;影响处理工程包括堤顶路面恢复111.057km,护坡恢复27.93km。本工程一线防洪大堤及穿堤建筑物等级为2级。堤防加固一期工程总投资约735954万元。
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堤防加高培厚9.446km;护坡总堤长30.536km;护脚总堤长28.630km;堤身防渗及隐患处理总堤长为59.227km;堤基防渗总堤长73.503km;穿堤建筑物重(改)建、加固24座;施工堤顶路面恢复8.83km(其中砼路面5.004km,泥结石路面3.826km),护坡恢复0.4km,恢复防浪墙1.6km等。本工程防洪大堤及穿堤建筑物等级为2级。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总投资约114975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地质勘测: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②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等。
③工程施工:包括水工建筑、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
④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
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包括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⑥其他:包括总承包管理、临时征地、相关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326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的标准,力争优良,争创“大禹奖”。
(4)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3)、(4)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测绘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8年内(指201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1)、(2)项条件:
(1)设计业绩:至少完成过1个堤防级别3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含新建、加固)勘察设计类似业绩(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
(2)施工业绩: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联合体投标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以上设计业绩要求,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至少一家满足以上施工业绩要求。②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联合体成员承担的相应工作内容进行认定;PPP业绩和分包业绩不予认可。③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8年内(指201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 / 专业 /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在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7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6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30日23点59分在湖南省 官网(网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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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