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6006-220074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水工机械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制造安装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电动葫芦,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制造安装公司水工机械厂采购电动葫芦,主要用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
2、竞标范围:本次竞标是电动葫芦整体供货,包含电动葫芦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供货地点以及供货时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供货日期 | 备注 |
1 | 电动葫芦 | 2×80kN、2×100kN等 | 套 | 14 | 辽宁省丹东市水电六局水工机械厂 | 2022-11-28-2023-4-30 | 参见 技术要求 |
注意:技术条款见第七章。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
5、付款方式:
5.1采购人采取电汇/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5.2本合同无预付款。
5.3货物生产完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出厂验收,经出厂验收合格后方能发货。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且甲方收到合同总金额10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起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
5.4验收付款:安装验收合格并签署安装验收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5.5合同总价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质量保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6、相关资料:设备发货前,资料应整理齐全并交于竞标人,由投标人统一进行资料移交工作,设备发货清单随车六份交到现场给总包单位接收。
7.税金:付款前竞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竞标材料税率为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报价。
3、投标人具有生产和销售本次招标所有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类似规格型号的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项(附合同扫描件),且已投入运行;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等;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竞标。
6、投标人财务状况:a、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b、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
10、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1、本次竞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