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
项目规模:25MWp渔光互补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墩头25MWp渔光互补项目
标段名称: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总承包工程(EPC)模式(不包含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安装、培训、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35 kV开关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防雷接地等整个工程的勘察、设计、物资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投运等工作。涉网设备及涉网试验必须满足江苏省电网公司及当地电网要求。
(2)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及所涉及部分的方案报审、关系协调、政策处理以保证本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发电并网达产、竣工;
(3)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设计、施工,包括水保、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等保测评等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植被恢复等其它政策处理、政府沟通、证照办理的具体事宜。
(4)投标人负责场内、场外道路新建、扩建、改建等,包含但不限于场地清理、青苗清理和补偿费、道路使用费、原有硬化路面损坏赔偿、协调、路基防护、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层和路面施工、修筑路面附属设施、涵洞及其附属结构的施工、地上所有附属物清理(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协调、影响施工和设备运输的电力线路、灯杆、树木、通讯设施、坟墓、构建筑等)、植被恢复、道路修复拓宽、桥梁加固等,均以满足施工及光伏组件、设备运输要求为准,并负责项目手续办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标段与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标段投标人的交叉作业及配合工作(如有)。
(5)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6)所有物资(含招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由投标人负责接收、转运和保管。由投标人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满足光伏组件、箱变等设备、材料堆放要求,并对其安全及使用性能负责,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施工电源采取永临结合模式,即施工期内作为施工电源使用,待项目倒送电完成后作为升压站永久备用电源使用,并满足当地电网公司要求。
(8)投标人应为本工程(含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含光伏电厂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及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认可实验室送检、试验及检查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抽检、生产厂抽检及实验室送检)。
(10)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工程验收(含消防、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健康、等保测评,电网、质监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1)安防方案评审、备案;综合自动化技术规范书,一次调频方案评审;电网公司主站侧接入技术服务、省调地调通道占用、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接入省、地调调试;保护定值整定(需委托有资质的、江苏省电网及当地电网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单位出具,以满足电网公司要求为准)等。(如有)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投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能监办安全备案、电力质监验收、地方职能部门质监验收、电网公司验收、其他工程验收(包含但不限于环保、水保、等保测评、安全设施、职业健康等)、整体竣工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动工:2022年12月25日前;
2、光伏支架基础开始施工:2022年12月30日前;
3、组件首装:2023年3月30日前;
4、系统倒送电:2023年7月10日前;
5、首批机组并网:2023年7月20日前;
6、全容量并网:2023年8月1日前;
7、竣工验收:2023年9月30日前。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若非联合体投标: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及等级为承装和承试四级及以上)。
(3)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所承担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及等级为承装和承试四级及以上)。
以上资质及证书均需提供扫描件。
2.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体容量在25MWp及以上已完工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和1个已完工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开关站设计业绩和1个单体容量25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完工设计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施工单位具有至少1个单体容量在25MWp及以上已完工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设计单位具有1个已完工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开关站和1个单体容量25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完工设计业绩 。
以上业绩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完工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要求不含分包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1)现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2)设总资格: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2022年11月08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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