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莱芜发电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6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莱芜发电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规 模:在职职工约850人。
2.3标段划分:华能莱芜发电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服 务 期:1年。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华能莱芜发电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对外承包,餐厅面积约560平方米,厨房面积约200平方米,餐厅座位约286个,在职职工约850人。职工食堂主要为厂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以午餐为主。工作餐有早中晚三餐,就餐人数分别为:早餐100人,午餐280人,晚餐80人,以零点自选的模式经营。运行送餐有早、中、晚、前夜、后夜五餐,每餐均有80人左右需要送餐,运行送餐地点10处,送餐时间为6点,11点,17点,21点,凌晨2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餐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投标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的关系。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