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长株潭烟草物流 黄绿牌平板新能源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元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省长株潭烟草物流 黄绿牌平板新能源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元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黄绿牌平板新能源车9台以及18个可交换集装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允许外购除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材料授权要求)。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资格要求3.3不适用本项目)②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其他部分详见行业外网站: 、湖南省 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