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2-D-E239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全国统一卷烟营销管理平台省级营销子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2-D-E23912),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全国统一卷烟营销管理平台省级营销子系统建设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为人民币721万元。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止;质保运维期36个月。 2.5服务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均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行业“黑名单”; 3.4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1请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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