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 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 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 6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私有资金 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境外私人投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
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对5处水源地进行集规范化建设,补充并调整保护区标志,完善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网围栏860米、警示牌10块、宣传牌5块、界桩228块、公告牌5块;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道路防撞护栏2856米,导流槽2856米,应急事故池6座、截止阀井6座、水质监测井6座;建设污水管网40300米,污水检查井2015座,过水管道2处,小型污水提升泵井2处,AO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1套;建设沙蒿、苜蓿、云杉、油松等植被隔离带27282平方米。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 项 目 共 1 个 标 段 , 标 段 编 号 为:E630100007603994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 2022 年 11月08日13 时 30分。
5.2 由招标人 在西宁市 .西宁6号开标室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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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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