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聚达发电 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光伏固定可调支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07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聚达发电 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光伏固定可调支架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3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光伏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聚达发电 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光伏固定可调支架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南3km处库布齐沙漠的达拉特光伏基地内,靠近640县道附近。
2.5 交 货 期: 计划2023年3月15日开始供货,4月15日前完成供货,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供货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光伏组件固定可调支架合计525套,采用预制桩结构,包括工程所需单晶硅光伏组件固定可调支架、调节机构、连接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易损件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试验等。其中P型组件2×26支架390套;N型组件2×25支架135套。P型组件尺寸:2278mm×1134mm×35mm;N型组件尺寸:2278mm×1134mm×30mm,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2份装机容量为50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固定可调支架供货合同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