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习水县联丰片区酱香白酒生产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习水县联丰片区酱香白酒生产建设项目已由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编码:2206-520330-04-01-46948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3975.35㎡(260.96亩),总建筑面积为202011.04㎡。其中包括:制酒车间、制曲车间、地上陶坛酒库、综合粮库、包装车间、展厅、综合楼、动力中心(锅炉房)、浴厕、变配电站建筑、消防站、泡沫泵房、酒泵房、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地下酒库、高位水池、高罐及室外附属等配套设施。其中二标段建筑面积64315.18㎡,主要建设内容:地上陶坛酒库、泡沫泵房、酒泵房、消防泵房、园区内部道路工程、园区通村道路、室外绿化工程等。
2.3工期为:730天。
2.4项目总投资20798.75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设计内容
2.5.1.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5.1.2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等,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5.2施工内容
本项目实施阶段,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具体供应哪些材料,合同签订阶段约定,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以外的材料或设备由施工方采购)。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5.3勘察内容
红线图范围内地质勘察工作及缺陷责任。
2.6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