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CXZB-2022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壶口镇社堤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已由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吉行政审批发{2022}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吉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7075 ㎡,合 10.62 亩。建设内容为社堤村苹果小镇内部建筑改造和室外工程改建。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31.32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标段
预算金额(元)
工程内容
一
3770904.2
饮品区改造、供销社改造、苹果旅社改造、儿童游乐区等工程
二
1880269.48
道路工程、日间照料中心、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
2.6招标范围:吉县壶口镇社堤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各标段施工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9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13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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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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