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5年度职工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35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5年度职工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简介: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职工食堂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电厂厂区内,为一幢两层楼建筑,操作间面积约175平米,就餐大厅面积约550平米,库房面积12平米,可容纳约350人同时就餐。投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工器具及低值易耗品,完成职工食堂日常运营所需的食材采购、工作餐加工、值班餐、加班餐、业务接待、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厨余垃圾清运、食堂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四害”防治消杀、油烟管道清洗、疏通污水井和下水管道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5年度职工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
2.5 服 务 期: 三年,计划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负责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早、中、晚、夜的日常餐次、承接会议招待餐、负责各种食材及液化气的采购、负责食堂设备及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过渡期内员工总数不得低于33人,正常运营期内员工总数不少于28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或就餐人数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合同业绩。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