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净化水厂5.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ZJTY-2022-09-23-01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山净化水厂5.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岚山净化水厂5.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岚山净化水厂5.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水池顶荷载结构校核报告及结构加固、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并网验收)及工程移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满足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任一资质条件: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4、投标人以施工资质投标的,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5、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采用柔性支架安装光伏组件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并网验收证明材料或投产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7、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8、以 9、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