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公司临沂蓝天热力 宝德集美等新建供热设施配套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电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28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公司临沂蓝天热力 宝德集美等新建供热设施配套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电控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沂蓝天热力 热源采用华能临沂发电 发电机组的抽汽。从汽轮机抽出的蒸汽由热网首站换热成高温水,经一级网输 本次标段为阳光花园、美华园、宝德集美、凤凰家园、上东国际、双龙水岸、泰和花园、书香尚城三期共8座换热站内的15套电控设备的采购。本次电、热控设备包含阳光花园、美华园、宝德集美、凤凰家园、上东国际、双龙水岸、泰和花园、书香尚城三期共8座换热站内的低压配电柜、电气控制柜、热工远传柜、远传测点、数据、视频采集、热量表及远传、网路通讯和上位机监控所需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具体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交 货 期: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应在45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电控设备供货合同业绩,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足以满足招标人业绩证明的材料。
(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