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 能源销售公司肇东 2022-2023年度煤炭接卸、储存、汽车短途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25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肇东市兴安路南原苗圃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发电 能源销售公司肇东 2022-2023年度煤炭接卸、储存、汽车短途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规 模:锅炉容量2×29MW、4×58MW、2×116MW。
2.3 服务周期:投标人承担的全部工作的工期2022年11月01日-2023年4月15日。
2.4招标范围:
1、煤炭接卸、储存、汽车短途运输,预计量:20万吨。
2、锅炉燃煤由招标方供应,本标段运输工具、接卸等设备及维护所用的工器具、材料,用油等,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3、投标方应具有铁路专用线或租用的铁路专用线,投标方将招标方经铁路运输至肇东火车站的动力燃煤运至专用线,并进行煤炭的接卸、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4、汽车运输为肇东 煤场到投标方专用线之间,运输距离根据铁路专用线与华能肇东 锅炉房距离确定。
5、严格控制燃料从煤源地到招标方煤场运输途耗在0.2%以下, 超出部分招标方不予承担费用,超出部分的煤炭成本及运费从当期短途运输结算金额中扣除。
2.5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其他要求:为避免在汽车运输途中发生煤炭调换、掺水、盗窃,确保煤炭品质,要求以下措施确保入场煤质:
1、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铁路储煤场安装远程监控系统,方便甲方监控。
2、要求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装置,具备甲方全过程监控运煤车辆为甲方服务时的状态条件。
3、使用其它非标准车型时,在二次倒运运输各单体车辆上安装远程监控设备。
4、煤炭倒运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行走,路线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
5、要求中标单位货场应具备短期存储煤炭的能力,以满足甲方厂内储煤场的实际库存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道路运输方面的资质证书;须出具专用或独立铁路使用道线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至少2项同类型产品运输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的签定日期、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