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金陵 委托,对储运部原料工区蜡加罐区新增集中切水设施所需集中切水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915-4807-13081-B1 2.项目内容:储运部原料工区蜡加罐区新增集中切水设施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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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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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切水器\PN25 DN100 22068DD01ST00RQ01A0 304 | 2.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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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不接受偏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承诺书,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开始修理更换工作。除非买方责任的故障,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3.产品安装完成经过调试、稳定达标运行至少三个月,方可付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若不达标,视为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要求支付合同价款。投标人除去承担 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智能型自动切水设备的本体及附件应按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设计、制造和检验,并满足工艺特性要求。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切水设备本体及附件的设计图纸、设计标准、计算说明书、设计制造方的资质证书等重要文件。 5.投标人需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所提供的智能型自动切水设备技术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或知识产权。所提供的合同、使用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必须真实可查,如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相应责任。 7.投标人需提供与本次招标要求相同设备的切水视频(或图片),要求能表现切水设备结构型式及其切水过程。 8.投标人需提供的智能型自动切水设备应是先进的、有成熟制造经验的产品,且运用于原油带强制自动回油设施的同类产品成功运行数量不得少于3套,成功运行经验不得少于2年。需提供签字盖章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用户使用报告(报告上要有用户方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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