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总包西南油气川西气田、新场气田气相色谱仪15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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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EI总包西南油气川西气田、新场气田气相色谱仪15台-公开招标(WZ20221012-3833-1325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相色谱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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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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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相色谱仪\FID+TCD+FPD+PFPD | 12.00 | 套 | 包1-气相色谱仪1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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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相色谱仪\TCD+FPD | 3.00 | 台 | 包1-气相色谱仪1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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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的产品应完全满足否决项表的要求。 3.1.7 供应商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供应商都必须无偿补足。凡属仪器运行所必需的硬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尽管分析仪器设备规格书并没有要求,供应商仍负有全部责任满足这些要求,以提供完整的分析仪器设备。 3.1.8 供应商对分析仪器设备进行生产、检测和运输,必须保证选型及配置的正确性,并完全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3.1.9 川西气田12台气相色谱仪项目投标人投标产品近五年石油化工装置或相关行业单个项目20台以上,稳定运行1年以上,合同签署日期(2016.1.1~2021.1.1)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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