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和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设计、施工工作分别最多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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