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POWERCHINA-0204-220388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采购无线网络系统设备,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将确定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无线网络系统设备供应商。
2、招标范围:包括无线控制器、无线AP、交换机等,含所有设备的运输、交货、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提交、现场技术服务和验收等。
3、本次采购标的物规格主要参数(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
序号 | 设备类型 | 数量 | 备注 | 品牌推荐 |
1 | 无线控制器 | 一批 | 含有配套无线及网络服务管理系统 | 华为、新华三、信锐 |
2 | 无线AP | 一批 | 标准型AP、高密、面板型 | 华为、新华三、信锐 |
3 | 交换机 | 一批 | 不低于24口、不低于48口万兆 | 华为、新华三、信锐 |
4 | 辅材 | 一批 | / | / |
4、交货时间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华为、新华三、信锐”品牌其中之一,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本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需要按“代理商”要求提供相关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证明。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不同制造企业的产品均需要有授权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能力,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ISO20000)认证证书,配有较强的无线网项目实施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
3、投标人具有较为丰富的供货经验,有与本项目所需设备相近的供货合同(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2019年起)不少于2个。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